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有什么不同 房产证要更换吗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拉开了颁发不动产权证的帷幕。而不动产权证与原来的房产证有什么区别?我们是否需要将手中的房产证更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这一系列问题都与物权法的实施相联系。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广州、深圳、杭州、厦门、青岛等多个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其它大城市如南京、大连、沈阳等等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制度。
一、为何要进行不动产登记——解决分散登记问题 保障交易安全
长期以来,产权登记在我国常被看作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管理职权,而忽视了其物权公示的属性,这就造成了登记机构设置与行政机关职能合一。多个行政机关负责对不同的不动产加以管理,由此形成了分散登记的现象,如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也在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由城建部门管理,产权登记也在该部门进行。分散登记不仅影响信息的全面公开,而且很容易诱发欺诈行为,影响交易安全。
二、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何区别——信息“升级”:新增唯一代码“不动产单元号”等
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而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证新特点:
①封面: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②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
③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④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三、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有何后果——非强制 但不登记严重影响交易安全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要求对不动产权利进行强制登记。但如果权利人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也容易发生权属纠纷。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簿证统一后,物权变动情况才能统一规范反映,物权才能得到统一的严格保护。簿证不统一,就可能出现一房、一地多卖,产生交易风险。因此,从保护权利人物权的角度,《物权法》规定了依申请登记。
四、现在的房产证等产权证必须要换吗——“不变不换”:新证旧证都具法律效力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显然,现有的房产证,不因登记机构、登记程序的变动而失效,因此,如果没有变动,不必将旧的房产证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